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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进出”机制 为市场主体解登记难题
发布时间:2021-04-16 14:58  点击量:169

  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这是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多项举措的制度化升级。“十三五”期间,我国企业注册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形成了市场活力焕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市场主体数量新增6000多万户,增强了经济活力和韧性,促进了大量就业。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将成熟的改革举措制度化,尤其要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这一基础性制度。

  《条例》整合已出台的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在我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这是巩固我国商事制度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减其“繁文缛节”等流程之苦,更少了“难退出”“多检查”之困。

  “《条例》提出要推动解决‘注销难’问题,明确规定市场主体未发生或已清偿债权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应缴税款等,书面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按规定公示的,可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其中个体工商户无需公示。”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周德文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这实质上也是一种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减负的做法。”

  周德文表示,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薄弱,很多出现问题的中小企业难以顺利退出市场。“比如,在一个合伙制企业,如果其中一个股东因为投资失败或自身债务问题出现无法还款的情况,那么,其所在的公司股权就会被冻结。尽管企业本身并无问题,但工商部门往往仍无法为该企业销户。有些企业可能已经多年不经营、无业务,但名义上企业仍然存在于工商局的档案里。”他认为,这也是一种消耗,对企业、社会资源都是一种浪费。

  进一步便利相关登记制度和手续等政策也得到了大家的“点赞”。

  “长期以来,很多地方行政资源难以集约,直接导致审批耗时长、环节多、效率低,企业和居民异地办事仍面临不少堵点难点,‘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仍然存在。”植信投资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好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明确要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网上办、异地可办,并要求“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这些都意在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

  王好表示,除了完善制度法规,要真正实现上述政策目标、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还需要新技术的应用与配合。“首先,要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切入点,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其次,要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促进各级政府以及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平台用户互认,增进政府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线服务质量。”

  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看来,进一步打通跨区域政策、实现跨省区标准协同至关重要。王雍君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当前,各个地方辖区的行政管理体系缺乏协作机制,各地民生服务的标准不一致,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分担机制不健全,这些仍制约着市场主体的发展。“未来,‘放管服’的政策边界必须清晰,并确保‘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能够在机构与政府中真正扎根,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