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农业农村局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延边监管分局
产品定义: 指珲春农商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国有土地上,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适用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拥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人。 客户基本条件: 1. 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信用状况良好; 3. 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 4. 有不低于国家房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 5. 原则上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 6. 珲春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额度: 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建筑面积、单位价格、成新率以及借款人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手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成交价格减去规定的最低比例的首付款。 期限: 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联名购买的以年长者计算;借款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应增加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符合要求的连带责任保证人或增加共同借款人。一手住房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1年。 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等额本息。
产品名称: |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 | ||
机构类别: | 银行 | 服务地区: | 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
放款额度: | 5万 ~ 20万 | 放款期限: | 1年 ~ 30年 |
贷款利率: | 6.5% ~ 8.5% | 担保方式: | 抵押 |
办理时长: | 还款方式: | 等额本金、等额本息 |
产品定义:
指珲春农商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国有土地上,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适用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拥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人。
客户基本条件:
1. 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信用状况良好;
3. 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
4. 有不低于国家房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
5. 原则上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
6. 珲春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额度:
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建筑面积、单位价格、成新率以及借款人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手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成交价格减去规定的最低比例的首付款。
期限:
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联名购买的以年长者计算;借款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应增加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符合要求的连带责任保证人或增加共同借款人。一手住房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1年。
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等额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