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农业农村局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延边监管分局
产品名称: |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 | ||
机构类别: | 银行 | 服务地区: | 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
放款额度: | - | 放款期限: | 5年 ~ 40年 |
贷款利率: | - | 担保方式: | 保证 |
办理时长: | 还款方式: |
一、产品定义及功能特点
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利用本国财政或国库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长期优惠贷款。主要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是指经财政部批准,我行将外国政府提供给我国政府的优惠贷款转贷给国内客户和项目单位,为其购买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融资的业务。
业务功能和特点:
(一)使用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的项目,最高可获得贸易金额100%的融资。
(二)客户利用贷款购买国外设备和技术,无需现汇支付。
(三)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进口设备可以享受进口环节税收优惠。
(四)贷款币种采用贷款国货币或国际硬通货。
(五)外国政府贷款的期限一般都在5年以上,最长可达40年。
(六)外国政府贷款的利率一般为无息或低息。
(七)贷款期限较长,且条件极为优惠,有效避免项目经营期间客户集中还贷的压力。
(八)我行根据财政部规定每年按贷款余额收取转贷手续费,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和金额,转贷手续费年费率在0.15%-2%之间。
二、适用客户
目标客户:有从国外进口资本货物需求的客户。
办理条件:
(一)项目符合我国借入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别和领域。
提供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德国、瑞士、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奥地利、丹麦、波兰、以色列、韩国、芬兰、比利时、科威特、沙特、美国等国家以及北欧投资银行。
根据不同国别,贷款投向的领域主要是一些医疗、清洁能源、环保、消防、教育、垃圾处理、城市建设、广播电视等非盈利性领域。
(二)借款人拟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三)项目列入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清单;
(四)项目完成审批手续,包括国家发改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五)财政部出具了明确我行为该项目的转贷银行的文件;
(六)我行对项目审查评估后,同意办理转贷。
三、申办程序
(一)申请出具转贷意向书。借款人申请时向主办分行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借款人基础资料;
2.项目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文件;
3.项目建议书及有关部门的批复等相关资料。
(二)出具转贷意向书。对第一、二类项目,主办分行审查同意即可向借款人出具转贷意向书,并报总行备案。对第三类项目,分行出具意向书须参照我行有关出具授信意向书办法办理,并须事先报总行公司部核准。
(三)申请贷款。对列入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借款人在履行完项目的审批程序后,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
2.国家发改部门对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3.财政部明确我行为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转贷银行的文件;
4.中英文商务合同;
5.落实转贷款担保的证明文件。
(四)项目评估。对第一、二类项目,着重审查项目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对第三类项目,则必须在此基础上按我行授信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审查同意或审批通过后,分行报请总行安排对外融资。
(五)签署贷款协议。总行对外发出融资申请、并在收到外国贷款机构的金融协议草本后,分行据此制作转贷协议文本并负责与借款人签署转贷协议、落实担保,同时,总行与外国贷款机构签署金融协议。为切实落实责任,原则上转贷协议签署在先,金融协议签署在后,转贷协议以金融协议的生效为提款前提条件之一。
(六)贷款的使用和偿还。项目生效后,借贷双方严格按照贷款协议办理贷款的提用和偿还手续。分行应及时协助借款人办妥外债登记、提款登记、购付汇核准、还款登记等相关手续,保证转贷款的正常使用和按时偿还。